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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17:57:08 人气:4
公司破产后无力偿还债务,股东应当怎么办?
当企业遭遇破产处境且无法清偿所背负的债务时,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以及岗位会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和决定。
按照普遍的原则来讲,如果投资人已经全额履行了自身的出资义务,那么当企业陷入破产的艰难境地时,他们不必使用个人资产来为公司的债务负责。
然而,要是投资人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力进而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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